广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去基层

本报南宁4月19日电(记者刘佳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施行新政策,加快构建长

本报南宁4月19日电  (记者刘佳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施行新政策,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解决基层政府人手少、老龄化等问题,让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通知》提出,乡镇事业单位可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2005年以来,广西全区70%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基层单位就业。新政策强化基层待遇保障,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对在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人民日报 》( 2018年04月20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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